全国首例,杭州拟立法明确:物业不得强制业主人脸识别进小区 10月28日消息,10月26日,《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上一篇:“滴滴打球”攀附 “滴滴”商标,判赔70万元 下一篇:Airbnb选定在纳斯达克上市,募资额或达30亿美元 发表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