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若何处置,税务局开专票作废及退税流程,有什么好的营销引流方法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以下简称一样平常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样平常的商事凭证,而且照样盘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增值税发票若何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

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

增值税发票若何作废?作废的发票处置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划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划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划定的弥补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划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未便。

那么,购买方若何掌握政策,到达既能按实际情形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发生税收风险呢?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划定,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相符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置;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划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

增值税发票若何作废?作废的发票处置事项

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跨越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二是销售方未抄税而且未记账。

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效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就地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刻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实时发现问题,实时举行处置。

作废后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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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知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响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置,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增值税发票若何作废?作废的发票处置事项

这里要注重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若是只举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举行作废处置,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

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相符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门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样平常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举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增值税发票若何作废?作废的发票处置事项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实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重的事项

现在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岂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若何处置,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划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乐成后才气彻底抵扣,这就决议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

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延迟太长时间,也不会发生税收风险,必须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举行一次手工周全审核,发现有误就地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

增值税发票若何作废?作废的发票处置事项

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刻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形举行核对,发现按合同划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实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

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刻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举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刻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

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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